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血清溶菌酶活性試驗用于檢測血清中溶菌酶的酶活性,主要評估機體免疫功能及某些疾病(如白血病、結核病、炎癥性疾病)的輔助診斷。以下是詳細的實驗方法及操作指南:
1. 實驗原理
溶菌酶(Lysozyme)能水解細菌細胞壁中的肽聚糖(如溶壁微球菌Micrococcus lysodeikticus),導致細菌裂解,溶液濁度下降。通過測定濁度變化速率可間接反映溶菌酶活性。
2. 實驗材料與試劑
樣本:待測血清(避免反復凍融,4℃保存)。
底物:溶壁微球菌凍干粉(用0.1M磷酸鹽緩沖液配制成0.2~0.3 mg/mL懸液,OD???≈0.6~0.8)。
標準品:溶菌酶標準溶液(濃度梯度:0、5、10、20、40 μg/mL)。
緩沖液:0.1M磷酸鹽緩沖液(pH 6.2~6.4)。
儀器:分光光度計、恒溫水浴箱、計時器。
3. 實驗步驟
(1) 標準曲線制備
取標準品溶液各0.1 mL,分別加入2.9 mL底物懸液(37℃預溫)。
立即混勻并開始計時,于540 nm波長下測定初始吸光度(A?)。
37℃水浴準確反應15分鐘,立即測定終止吸光度(A??)。
計算ΔA(A? - A??),繪制標準曲線(ΔA vs. 溶菌酶濃度)。
(2) 樣本測定
取0.1 mL待測血清,加入2.9 mL預溫底物懸液,混勻。
同標準曲線步驟,測定ΔA。
根據標準曲線計算血清溶菌酶活性(μg/mL)。
4. 活性計算與單位定義
公式:
單位定義:1單位(U)為每分鐘分解1 μg溶壁微球菌細胞壁所需的酶量。
5. 注意事項
底物穩定性:
溶壁微球菌懸液需現用現配,避免自溶導致背景濁度下降。
反應條件控制:
溫度嚴格控制在37±0.5℃,時間誤差<5秒。
干擾因素:
高脂血癥或溶血樣本需離心去脂/細胞碎片后再測。
避免使用EDTA抗凝血(可能螯合金屬離子抑制酶活性)。
質控要求:
每批次實驗設空白對照(緩沖液替代血清)。
標準曲線R2應≥0.99,重復樣本CV<10%。
6. 臨床意義與參考范圍
正常參考值:
成人血清:5~15 μg/mL。
尿液:<2 μg/mL(升高提示腎小管損傷)。
異常解讀:
升高:急性單核細胞白血病、結核病、類風濕關節炎、腎移植排斥反應。
降低:免疫缺陷病、化療后骨髓抑制。
7. 替代方法對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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